第五百五六节 破城_宿主被guan满的日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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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五六节 破城

  公爵之子张狂咆哮。反正已经撕破脸,自己的所作所为都被对方知晓,也就变得肆无忌惮,不如索性变得疯狂。

  “你在嘲笑他?”劳伦特眼睛里布满了血丝,被汗水浸透的长发从额前垂落,通过缝隙他死死盯住公爵之子:“巴克至死也在守护着撒克逊,守护着包括你在内的每一个人。”

  “他守护个屁!”公爵之子狠狠啐了一口,恶狠狠地连声叫嚷:“他抢走了我的财富,从我口袋里掏空了几十万金镑。难道你以为我还会对他感恩戴德?”

  财政大臣没有回答。他盯着公爵之子看了几秒钟,摇摇头,淡淡地说:“真不明白,魏默森公爵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儿子?”

  说完,他站起来,从旁边侍从手中拿过填装了子弹的枪,把枪口直接顶上公爵之子的脑门。

  “你想干什么?”凶悍张狂的男人顿时有些慌了。

  “杀了你。”劳伦特冷冰冰地回答,随即扣动扳机。

  ……

  布拉克巴恩侯爵战死,对整个战局造成了毁灭性影响。尽管打死他的那名帝国士兵不知道其身份,但暴齿作为军官司令官,很快从白人军队的整体变化上察觉到异常。

  他随即下达了全军进攻令。

  伦敦城外的防线本来就是临时构建,再加上武器数量严重不足,计划中本该挡在前面的长戟手部队也无法成军。设置在战壕后方的王国炮兵只发射了一波炮弹,就因为失去指挥纷纷逃离。实行炮弹对帝国进攻部队造成的伤亡几乎可以不计……两小时后,陆战军团已经占领伦敦城外围阵地,朝着城内继续进攻。

  暴齿根本没有想到战局会演变成这样。按照计划,他应该呆在城外防守,以强大的火力消耗对方兵力,等到陆战军团第二作战部队抵达,再加上早已进入峡谷密道南下的骑兵,各方面兵力集中,然后再发起总攻。

  暴齿反应很快,他派出传令兵与各增援部队紧急联络,同时将手上的四万多战士以大队为单位分散,对整座城市展开合围。

  “不要进攻,只要守住各处的路口就行。”

  “我们的弹药充足,来多少就杀多少。白人也是人,他们同样怕死,我们杀掉越多他们就越怕,只要坚持到最后,赢的就是我们!”

  “所有战列向前推进,斥候侦查半径扩大一倍。”

  这在暴齿看来是最符合现状的安排。可他还是没有想到?在傍晚和入夜后的连续两次炮击?彻底摧毁了伦敦城守军的信念。

  天明时分,王国财政大臣劳伦特带着一队侍从?打着白旗来到阵地上?请求投降。

 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,他不会做出这种选择。

  魏默森公爵的名气实在太大了。公爵之子之所以横行无忌?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公爵本人的功勋和威望。如果要从早以毁灭的文明世界找出一个可堪比较的例子……他相当于某个皇朝的太子。

  是的,就算是国王乔治的儿子?在霸道与蛮横方面也比不过公爵之子。

  魏默森公爵虽然年迈?也不过问平常事务,但他身边聚集起来的那些人是一股庞大的势力。如果布拉克巴恩侯爵还在,劳伦特根本不会惧怕,问题是侯爵已经战死?国王乔治根本不会插手下臣之间的矛盾……出于各方面考虑?财政大臣决定带领伦敦城剩余的守军向巨人投降。

  杀了公爵之子,这相当于为布拉克巴恩侯爵报仇。至少在劳伦特看来是这样。

  投降?

  看着跪倒在面前的撒克逊财政大臣,暴齿觉得很好笑,也有些犯难。

  所有军人都渴望胜利,可是摆在暴齿面前的问题也实在是不好解决————他的兵力太少了?伦敦城内的白人多达好几百万,只要稍有不慎?胜负局面极有可能瞬间转变。

  考虑再三,暴齿选择了拖延时间。

  下午?陆战军团第二作战部队抵达。

  两天后,囚牛率领骑兵抵达。

  至此?伦敦战役终于结束。

  暴齿缴获了储备在城内的巨量物资?尤其是粮食?这是稳定局势的最大依托。

  在劳伦特的带领下,囚牛从王宫密室里抓住了国王,以及包括王太子在内的主要王室成员。按照天浩之前的命令,这些身份尊贵的人被单独拘押,由龙帝国士兵严加看管。

  对俘虏的甄别与押运工作同时展开。

  所有撒克逊军人必须放下武器,否则格杀勿论。

  治安维持部队的人员选拔与编成也在进行,一批从磐石城紧急调来的白人军官成为了将军。第一批“伦敦治维军”多达两万人,还有与这个数字差不多的预备役人员正在接受身份甄别。

  这是一个非常残酷的过程。所谓甄别,就是让他们举起屠刀,杀自己人。

  清理城市比想象中困难得多。尤其是贫民窟,大批穷困的白人宁愿藏在下水道和垃圾堆里也不愿意离开。囚牛下令发给新编治维军武器,让他们首先对城市东区展开清剿————所有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离开城市的白人都将视作叛乱分子,就地枪决。

  作为重要投诚者之一,原王国财政大臣劳伦特跟着清剿队伍,目睹了令他灵魂震撼的一幕幕残忍画面。

  上午十点,治维军以小队为单位进入东区。

  只有一道命令:杀光所有会动的东西。

  大约有半数左右的穷人之前就离开了贫民窟。事实证明老老实实服从规则的人都不会太惨。治维军排成标准的战斗阵列,进入划出红线的警戒区域后,以三人小组分开,对所有看到的目标开枪射击。

  密集的枪声回荡在城市上空,一车又一车的弹药源源不断运往前方,囚牛派出五千名帝国战士临场督战,冷酷无情的军队沿着贫民窟东面街道缓缓向前推进。对于那些入口狭窄且难以进入的部分,直接用改装后的机械装置喷射油料,然后点火引燃。

  老人、孩子、妇女、病患……无一例外。

  囚牛与暴齿站在数百米外教堂二层的阳台上。这是城内为数不多层高与楼梯可堪他们进入的建筑。看着远处燃烧的贫民窟,囚牛年轻的脸上透出冷漠与坚毅。

  “这是父王的命令。让他们杀,杀得越多越好,组建治维军就是为了让他们杀自己人。只有手上沾过血的白人,才会老老实实听话,认认真真替我们做事。”

  暴齿对此深有体会:“只要杀过人,他们就不会被同族接受,永远都是背叛者,是真正的死敌。”

  囚牛笑了,他的笑容充满了与实际年龄不相符的成熟与思考:“白人太多了,仅这座城市的居民就超过三百万。我们虽然占领了撒克逊人的首都,但莫伦特郡到这里的大部分城市都还没有攻下,如果他们速度够快,就能在父王率领主力抵达之前组建更多的军队。”

  “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坏消息。”暴齿同样也在思考,发出低沉的叹息:“光是一座城市就有这么多人……换在从前,简直不可想象。以前的豕族满打满算也才几十万人,还有鹿族、鹰族、虎族和狮族,三百万相当于一个族群,可是在这里,啧啧啧啧……”

  “所以必须让他们从这片土地上离开,不走的就全部杀掉。”囚牛的笑容逐渐转冷,注视远处正在行动治维军的目光也显出敌意成分:“再锋利的刀,砍掉一百颗脑袋也会出现磨损,甚至缺刃。让他们自相残杀吧,我们需要奴隶,也只要奴隶。”

  听到这里,暴齿心中不由得一动,下意识地转过身,问:“陛下有新的计划?”

  “是很早以前就制定的计划。”囚牛言语中夹杂着敬畏:“父王是一个英明的人,我从未想过仗还能这样打。当然,我指的不是这里,不是伦敦,也不是撒克逊。”

  暴齿感觉已经掀开了秘密的一角,正怀着想要看到更多的迫切心理亟不可待撕开表面覆盖物,却被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死死压住……这实在太糟糕了,就像小男生与女友做那种事情已经到了爆发关口,房门突然从外面撞开,满面狂怒的女友母亲走了进来。

  “殿下,您的意思是……陛下有新的目标?”暴齿只能按照自己的猜测对事实进行揣摩:“维京?金雀花?莱茵?还是教廷?”

  囚牛偏头看了他一眼,身材高大的年轻王子眼中再次透出微笑。

  “一次对付两个白人国家,你觉得这主意怎么样?”

  ……

  在南方大陆中部偏东地区,是一片繁茂的森林。

  这里气候湿润,土壤结构与层次搭配非常好,植被覆盖率极高。不是热带雨林,而是以落叶乔木和灌木为主组成的大规模林带。季风,加上来自海洋的水汽给这里带来了充足降雨。河流从山脉深处缓缓流过,浸润着丘陵,在低洼地区聚集起来,却因为地势构造的缘故,没有在地表形成湖泊或池塘,而是地下水的形式存在。山石之下是奔流不息的暗河,到处都是泉眼,山涧溪流在岩石之间撞击飞流,形成小规模的瀑布,在阳光照射下显出一道道漂亮的七彩光环。

  如果在文明时代,这里将被开发为旅游胜地。然而环境改造这种事情需要科技辅助,尤其是在没有工程机械和相关需求的前提下,任何统治者都不会浪费资源和金钱做无用功。

  金雀花和莱茵分别占据着南方大陆的东部和东南部。在两国接壤,同时距离双方海岸线数百公里远的位置,是连绵不绝的茂密森林。在国王与贵族掌权的世界,平民无法参与开发自然资源,尤其是这种面积阔达数万平方公里的林带,更被权贵们视作最重要的私人财产。

  布罗迪用一块黑布遮住脸,在脑后熟练地打了个结,拿起放在地上的弓箭,看了一眼站在身侧的同伴乔恩,迈开腿,朝着密林深处走去。

  他们都是附近村里的猎户。

  这片森林属于索罗威侯爵。

  往北五十公里,那片森林属于维洛伯爵。

  往东七十五公里,那片森林属于斯壮庄德伯爵。

  与全是石头的荒山不同,森林的价值在于林木本身,以及生活在这里的动物。

  只要是人就得吃饭,在森林里捕猎动物是很多穷人唯一的肉食来源。日常生活所需的燃料迫使穷人们在林中砍柴,尤其是寒冷的冬天,储备柴火的重要性甚至超过了对粮食的需求。

  然而贵族老爷们却不这样看。他们拿出国王颁布的法律,以及家族祖先早在几百年前就获封的文件,以此证明对所属领地内的森林拥有权。

  在林中下套捕捉野鸡是违法行为,要斩一手一脚。

  在小溪里捉鱼是违法行为,要斩一手一脚。

  砍树是违法行为,要斩一手一脚。

  最后,就连进入森林捡拾干枯的树枝也是违法行为,要斩一手一脚。

  这些冷酷的法令在贵族看来合乎逻辑。无论国王还是圣主,都承认“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”。所以就算森林里的枯树枝腐烂化为泥土,那也是我的个人行为,但只要穷鬼和泥腿子胆敢捡起哪怕一根,都将为此付出惨重代价。

  布罗迪属于性子暴躁的那种人,他才不管那些该死的法律。他只知道森林里有鹿群,有成千上万的野鸡,还有无数的野兔……是的,它们在这个季节尤其肥美,非常好吃。

  夏天已经到了末尾,这是一年当中最干燥得季节。在布罗迪看来这是圣主的意愿,因为神灵知道地里的庄稼快要成熟,所以不会降下大雨让一年辛苦化为泥汤。在等待成熟与收割之前,自己也能带上弓箭偷偷溜进森林狩猎。运气好能弄到一头鹿或者野猪,运气不好也能得到一两只鸡或者兔子。

  对了,还有溪流里那些傻乎乎的鳟鱼,粉色鱼肉光是想想就令人口水直流。尤其是加上芝士切片,在火上略煎一下,夹在面包里,会让人感觉置身于天堂。

  正想着,忽然传来乔恩疑惑的声音。

  “快看,那是什么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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